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和《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公告》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持续开展受控用途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和替代,如期完成了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大类ODS的淘汰。目前我国正在开展HCFCs加速淘汰行动,第一阶段(2011—2016年)淘汰任务已经完成,第二阶段(2016—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