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与14名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签订了一份金额高达354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且湖州市长兴县法院依申请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此,该案件不仅是湖州首例达成协议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也成为浙江省范围内赔偿义务人数量多偿金额较大的一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杨某等14人利用车队,多次将垃圾装运到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老虎洞村亚太项目南侧山体脚下实施倾倒。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倾倒的垃圾及渗滤液中含有铅、锌、铬、镍等重金属,扩散*周边,使得土壤环境受到损害。 为此,杨某等14人均依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并且当地政府开展了大量垃圾处理及土壤修复工作,共花费了354.945万元,包括防止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