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资源的开发会对矿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破坏地貌、侵占土地、土壤退化、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植被破坏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目前,全国矿山开采占用损毁土地约 5400 多万亩,并以每年8万公顷以上的速度递增,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深入推进,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绿色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以促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十三五”以来,在重点区域流域部署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带动全国累计修复治理面积32万公顷(《2023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