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迎来终审判决:江苏省高ji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江苏大吉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江苏庭shen直播”全程直播庭审。盐城中院一审查明,大吉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08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按照*规定,生活垃圾焚烧炉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更为严格的新排放标准。大吉公司因建厂较早、工艺技术趋于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一直未能实现达标排放。由于大吉公司是盐城市区唯1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环保监管行政机关多次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未实施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一审期间,大吉公司相继开展焚烧炉技改工作,并经检测技改验收达标。去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