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规定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例行督察的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企业和其他*要求督察的单位。 根据党*、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2020年、2021年,利用3年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2022年实现对所有省份*轮督察全覆盖。按照上述安排,2021年将启动*轮第三批督察。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今年的督察在对相关省份进行督察的同时,将继续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央企开展督察。生态环境部这位负责人说,今年的*生态环保督察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