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谷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气体经营企业办公室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办公场所储存氧气、氩气和氮气气瓶(实瓶),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行为,依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统称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安全风险隐患大,易引发安全事故警示案例2024年12月17日,山西晋中胡村镇董村一工厂发生爆炸起火,天空瞬间被照得通红,有居民家窗户被震碎,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