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0年*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根据其摘要,2020年全年预算目标基本实现,*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据悉,2021年,各领域资金需求加大,实施“十四五”规划、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教育科技、应急救灾、基层“三保”、国防武警、债务付息等*和刚性支出都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原则是:① 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②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③ 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效率;④ 助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⑤ 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⑥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