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新修订发布了7项*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汽车制造业、乙烯工程、石油炼制、钢铁工业、水泥工业、电解铝及铝用炭素工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明确了技术要求。其中取消了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应达75%以上(含75%)的要求,明确了验收监测应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即可。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若*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工况记录推荐方法 以下为推荐的典型行业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