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但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有荣誉证书、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要求各地向社会公开当地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举报途径和渠道等。 生态环境部表示,2020年6月底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2020年底前,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构建社会组织和公众共治大格局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