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我国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截*2018年9月底,全国2411家涉及废水排放的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率达97%,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完成率达96%,均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前提高40多个百分点,推动950余个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增废水处理规模2858万吨/日。 通过推进《水十条》对工业集聚区的要求,可以说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短板得到了有效补齐。多次深入现场督导调研,组织培训 《水十条》规定,2017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