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3时37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园头路166号民房一楼刘小毛作坊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5万元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东莞大朗高英村毛织加工小作坊“12·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居住并收住外来人员在小作坊内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以及属地村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经营者两名外孙女遇难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单位为刘小毛毛织加工小作坊,主要经营纺织品加工,作坊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级,属于小型“三合一”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