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质量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生命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以来,我部在依法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许可的同时,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要求,加强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仍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的发挥。为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确保环评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现*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汲取深圳湾环评抄袭事件教训 (一)高度重视、引以为鉴。近期,《深圳湾航道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