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移对于多数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来说是“在刀尖上行走”,很难化解其中的交通运输风险,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减少企业的跨省转移需求。1月初是全年跨省转移的办理高峰期,诸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都会在这段时间提前办理全年的跨省转移。为何这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在省内转移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存在哪些问题?目前,浙江省将跨省转移审批工作开创性地下放到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那么,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如何更好地办理这项业务?结合日常办理情况,笔者有一些思考。企业为何要跨省转移?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函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但是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仍然需要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转移。省内转移似乎已经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