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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医疗废物处理市场短期内迎来爆发!

2020-02-11 17:08:30 阅读: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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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指出,受疫情爆发的影响,我国医疗废物处理市场在短期内将会迎来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81.7万吨,处置量81.6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众所周知,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因此要处置医疗废物,必须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年报》给出的数据是:截*2018年,全国各省(区、市)共颁发407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383份为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24份为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

据业内人士分析,企业投资和发展热情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标准的缺乏。虽然*层面对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持鼓励态度,但相关的规范却一直没有出台,这*导致业内难以抉择技术路线,对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没有明确的、可遵循的目标。


医疗废物处理行业的升温,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社会与政府对医疗废物有效治理的诉求,加上本轮疫情的催化,势必会驱动行业市场加速释放,开辟一片新的蓝海。前瞻产业研究院曾预测,到2023年,预计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理市场规模达到107.37亿元,同时产量达到249.56万吨。


立足长远来看,医疗废物处理领域的前景的确十分光明,但存在的问题同样不能小觑,亟待解决的痛点,除了前面说的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还包括:*内部管理混乱、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体系不完善、医疗废物危害重视度不够、运输网络问题、处理费用问题等。对于医疗废物处理行业市场的发展,你有什么看法?


疫情期间,医疗危废应如何处置?请注意这些要求

医疗废物包括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塑料、橡胶、棉、纤维及其他材质的废物。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正确收集方法

 

1.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3.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4.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5.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二.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剌针和各种导丝、钢钉、手术锯等。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破碎的玻璃试管。

 

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如一次性镊子、一次性探针、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头等。

 

正确收集方法

 

直接放入黄色医疗专用锐器盒。


注:选择合适规格的利器盒,装满3/4即封口转运。

 

三.*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非*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包括:致癌性*,可疑致癌性*,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少量的*性废物一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剂。

 

2.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五.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室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4.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产妇的胎盘。

 

5.胎龄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克的死产胎儿。

 

正确收集方法

 

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

 

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应依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纳入遗体管理。严禁将胎龄16周以上或胎重500g以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分娩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产妇在分娩前应与医疗机构办理胎盘处理手续,并随病史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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