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zui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11月,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突出*行业、*地区、*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监管,及时查处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经营,对大案要案实施精que打击。要对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回顾,加大远程执法手段运用,强化网络信息平台监控,深挖、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地“12369”等举报热线将畅通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举报渠道,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内部知情人员举报予以重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活动期间,生态环境部、公安部、zui高人民检察院将强化对地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现场督办,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同时,对查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有力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三部门将联合予以通报表扬。
为落实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针对线索摸排和*企业监管中发现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问题,抽调环境执法、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人员组成专案组,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严惩重罚。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的和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各级公安机关将结合“昆仑2020”专项行动,把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纳入打击*,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开展破案攻坚。积极开展线索排查、信息研判,坚持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思路,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强化收集固定证据,摸排查清涉案犯罪事实,及时抓获涉案人员,摧毁斩断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产业链条。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及时受理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适时开展联合调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在案件定性、证据固定等方面加强案情会商,确保案件顺利移送起诉。
各级检察机关对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将及时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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