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按照《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2〕63号)要求,2023年3月8日,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指导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方案专家研讨会。生态环境监测司原司长罗毅以及江苏省环境监测*、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中南大学等单位专家出席会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卫星环境应用*、信息*、国 家海洋环境监测*等技术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试点工作中,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核与指导,设计了“1 N”智慧监测技术指南体系,“1”即《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指南》,“N”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会商、智慧监测污染溯源、监测质量智慧管理、数据交换和资源管理等技术文件。会上,技术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介绍了其中的《全 国生态环境质量会商平台通用技术要求》《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污染溯源技术指南》《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数据治理技术指南》三份技术文件的编制情况,分别从总体要求、专题应用和数据基础三个方面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操作规范与保底要求,用于指导地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推动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落在实处。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技术方案目标兼顾前瞻性与关键性,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设计体现了合理性和科学性,总体具备可行性,可指导接下来的试点工作开展。
下一步,技术指导委员会将组织启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成效评估,要求各试点单位对标对表,认真完成试点任务,保障任务完成质量。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总结优 秀案例经验和成果,不断拓宽应用场景,充分挖掘数据潜在价值,有效支撑本地环境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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