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次会议,听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任务。
会议强调,要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管理名录协同,尽快实现将固体废物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要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排污许可执法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要制定修订一批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可行技术等规范,进一步优化简化排污许可证内容,构建更加科学精 准的规范体系。
2022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新规解析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的正式施行也改变了以往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诸多环节,那么固废排污单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关注点一:产废单位的排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需要立即换发吗?
新规实行后,一些产废单位可能会有疑问:“企业现在已经有排污许可证了,还在有效期内,需要立即换发吗?”
这种情况下手上已经有的“证”,完全合法有效。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明确要求,为了不增加企业负担,新规实行后,不强制要求产废单位立即申请变更、换发。等产废单位排污许可证到期了需要延续,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要申请变更的时候,再重新申领新证。
需要提醒,产废单位在申领排污许可证之前,要对照《固废技术规范》对自己好好做一次“体检”,发现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切忌不要“一股脑”地填报,否则申领也难以通过。产废单位整改达标符合《固废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后,可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工业固废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工业固废的基本信息,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信息,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信息以及工业固废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如果上述材料都符合规范,*可以静候领证佳音了。
关注点二:产废单位的台账和执行报告该咋做?
把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落实新固废法第36条要求,开创性地提出:把一般工业固废台账的要求也写到排污许可证上去!让产废单位做好台账记录,通过查台账记录*可以搞清楚每个企业的产废信息具体是什么,这些工业固废“去哪儿了”?通过“信息流”构成“闭环证据链”,实现工业固废可追溯、可查询。所以,产废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通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其中,每一批固废都应该标明去向。具体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规定进行记录。
危废一直是政府管控*,管理较为严格,以前*有较为完善系统的一套制度。目前各产废单位仍要依据之前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中关于台账的要求进行记录。新版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技术规范》,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其发布后*要以“新版本”为主。除了台账,另一个核心落实企业责任的制度*是执行报告。企业有义务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执行、运营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要提交基本信息及产排污环节、工业固体废物以及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变化情况等内容。如果固废贮存、利用、处置超过能力范围、超出种类范围,或者存在超期贮存等问题,都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说明原因。
关注点三:给产废单位划*!抓好贮存、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
工业固废排污许可管理和水、气的排污许可管理区别在哪里?理解了这个问题,*能助力产废单位抓住工业固废排污许可管理的关键环节。
工业固废没有排放的概念,依照法律,工业固体废物是不允许排放的。从以往试点经验看来,固废产生量变化波动大,难以用权威的产生系数“考核”,因此固废管理本质*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水、气的排污许可管理中,“排污口”管控是“重中之重”,但工业固废不允许排放的话,该从何管控?相关专家表示,“将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要突出固废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特征。这其中产废单位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是zui为关键的环节。”因此,这些设施*可以看作固废的“排污口”,要进行*管控。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产废单位生产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划分管理边界。可以说,这些设施既是今后审批单位*审核的“抓手”,也是今后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中zui需要关注的部分。产废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要报告两个*。一个是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别、物理性质或危险特性、产生环节和去向(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还是委托他人);另一个*是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名称、能力以及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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