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联合中国环境报社,面向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的“我的帮扶故事”主题有奖征文活动,于2月8日正式启动。
这些投稿作品以“我的帮扶故事”为主题,围绕大气监督帮扶、排污口排查整治、统筹强化监督、*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专项监督帮扶工作等内容展开,展现了近年来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风貌和新经验。
从即日起法治版将陆续择优刊发这批征文。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1一条干流尚未修建闸坝、仍然保持着自然流态的大型一级支流,是长江鲟、胭脂鱼等*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启动了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抽调多个省市精兵强将,同步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入河排污口排查以及环境问题执法检查。
2021年10月22日,由四川省绵阳市和重庆市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的习水片区执法2组在遵义市习水县检查期间,途经该县东皇街道双黄公路时发现,公路边沟外壁上有一处白色溢流痕迹。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痕迹所在位置进行检查,发现该痕迹源自习水县鸿达石材加工厂车间外壁的一处排口。
执法人员随即打开执法记录仪,进入该加工厂进行检查,该厂工人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经现场调查,该厂主要从事石材切割打磨,加工废水裹挟石材粉尘流入车间收集沟后,汇入收集池循环使用。但是该厂在收集沟一角开凿有一条直通车间外公路边沟内的溢流沟,部分加工废水通过该溢流沟直接流入外环境。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执法人员在该厂发现了另一处用水泥预制板遮盖的循环水收集池,周围并无溢流痕迹。但是执法人员敏锐地发现了问题:该收集池紧邻山壁,周围并无围挡,且上方雨棚遮挡不全,雨水不可避免地会进入其中,那么多出来的水到哪里去了?于是,执法人员要求工人打开预制板,一根直径110mm的PVC管立刻暴露在眼前。经过询问,该厂负责人直言不讳:该PVC管为转向下方的弯管,当循环水池达到一定水位时,会由此管溢流*山体石隙内。
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款:“暗管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目的而设置的排污管道,包括埋入地下的水泥管、瓷管、塑料管等,企业以及地上的临时排污管道”,该企业设置的溢流管和明沟渠符合私设暗管的情形。企业以上行为,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由于该厂位置距离习水县东风水库zui近位置仅仅200余米,渗入山体及溢流边沟的废水将对水库造成污染。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负责人、工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相关责任人对私设暗管将溢流废水排*外环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监测人员对车间溢流口、两个收集池进行了监测采样。
这或许只是众多执法行动中的小小一幕,但是从发现溢流痕迹到发现暗管都提醒我们: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周密细致、梳理线索,对存在可疑的行为、线索要刨根问底、深挖细查,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才能不断发现问题。
扫码关注公众号,获取再生资源大数据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