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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这些货,罚款5万起步!

2021-12-07 09:12:10 阅读: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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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部7月8日发布通告表示对《道路货物运输及战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3个部令进行了修改,其中和卡友们息息相关zui重要的*是: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将第四十六条中的“罚款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后的规定如下。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2.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交通部宣)也*是说,如果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或运输车辆不具备运输资质或证件不符进行了危险货物运输,zui少将被罚款5万人,zui高可罚款10万。

很多老板会有质疑,是不是危险品我们也不知道啊?

很多老板觉得这和我们拉普货没有什么关系,属于对拉危险品车辆和驾驶员的规定。

其实现实生活中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货主和配货站不告诉你是危险品,他们为了节省运费把危险品货物打上外包装,*很难分辨哪些是普通货物,哪些是危险货物了。

举个例子:十几年前我在连云港配货站准备装零担货回东北老家,当时配零担货都是货主把货送过来,配货站签收后驾驶员配合装卸工一起把送来的货装上大车完事。

下午当车马上快装好的时候配货站老板叫停我们,说来了几吨桶装“化工”*必须发走,还对我说这个“化工”的运费比较高,*我这车货总价能拉出钱来,我当时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一直说“谢谢哥,谢谢哥的照顾”。

我和几个装卸工晚饭都没吃,足足等到黑天后货才送来,大家一起往我车上装,可能由于装卸工没吃晚饭的原因,体力有点吃不消没抱住桶直接掉到地上,里面黑灰色颗粒状东西洒落出来,配货站老板大惊失色的赶紧拿来扫把命令装卸工立刻扫起装好。

由于天黑装卸工大概扫了扫装回桶里,地面上还留下很多*不管了继续装车,*当他抱起桶鞋底踩到留在地面残留的“化工”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地面化工冒烟了,而且烟很大很呛人,*和火柴点燃的一瞬间味道一样。

货站老板发现后立刻端来沙土掩盖住,当时的我被吓得彻底懵圈了,这货说啥都不装了。

很多人大概知道,标有易燃易爆是危险品,易腐易污是危险品。前一段时间曾经有位司机因为拉了一车豆饼(黄豆经过压榨取油后的饼)被监管部门罚款,因为豆粕属于4类危险品,结果消息一出,让很多北方大豆主产区的卡友都感到恐慌。

因为很多北方老板都拉过豆饼,可没有几个人知道豆饼也属于危险品的。如果是运输一些常见危险货物,司机或车辆不符合规定被罚也不冤枉。

问题是有一些“化工”产品是卡友们搞不清楚的情况自己*拉了一车,还要面临巨额罚款这也是zui烦恼之处。

普通车运输危险货物对于车辆和驾驶员来说可要大祸临头了,不要贪图运价高铤而走险。更要奉劝那些打着“化工”旗号的货主和配货站不要为了自己的自私自利毁了他人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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