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自2003年以《环境影响评价法》出台为标志的环评制度实施以来,整个环评体制存在的问题*一直被各方所热议。加之目前正处新经济常态下的工业固定污染源治理迫在眉睫,强化环评变革已成为题中之义。
逐步回归“门槛”的环评证迎来根本性变化。
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环评行业市场管理方式迎来创新。来自日前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新修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公布实施,其中*大的关注点之一*是取消了环评资质。其中,环评法修改的焦点聚集在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也*是资质取消后,将不再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设置准入门槛,具备技术能力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均可编制。而事实上,这只是环评近年频繁改革的一个缩影。这是否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了,任何企业、机构都可以从事环评工作呢?根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数据*的记录,这些机构大多数为企业,也有核工业、航空和航天业等事业单位,由生态环境部发证、审查。
工程未动,环评先行。众所周知的是,在建设项目和规划动工之前做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环境的首道“闸门”。环评技术服务作为环评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从业机构工作质量好坏及其编制的环评文件结论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审批决策的有效性。但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不仅占用了环保部门大量的行政资源,还增加了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成本。同时,一些地方的环评及环评审批“一边失效一边利益化”地“任性”着。
于2003年实施的《环评法》,其立法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但与此同时,“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环评变坏评”等立法漏洞也日益暴露出来。为此,2016年《环评法》曾从弱化项目环评的行政审批要求、强化规划环评、加大处罚力度三大维度,实现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目标。同时,加大未批先建处罚力度,取消前置审批和简化环评审批也是彼时环评变革中出现的新亮点。
简单来说,两年前环评法修订后,对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单位都列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且力度不可谓不大。随后一年里,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按期全部完成脱钩,彻底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脱钩工作从体制上彻底解决了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问题,防止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企业环境违法造成的经营风险加大,将逐渐迫使其主动寻找正规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写科学的环评报告,这样一来,环评挂靠也许会慢慢失去市场。
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在内的三项环评顶层设计已在路上,上述新规*环评报告编制失信行为、监督管理、机构和个人资格等方面指明方向。同时还将加快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改革,**强化对环评机构的监管,着力解决环评技术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如此,一方面*了与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相矛盾的地方,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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