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涉及电源、电网以及用电负荷的系统性问题,清洁能源消纳无疑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根据日前印发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未来3年内弃光率与弃风率均将被控制在5%之内,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破局清洁能源消纳难题,不仅是过去一年的重头戏,也将是2019年的发力点。
近日,*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定了“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总体工作目标。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推行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新机制。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行动计划》旨在提出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措施,形成全社会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合力,推动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
《行动计划》从7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并进一步明确了弃电量、弃电率的概念和界定标准。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替代自备电厂负荷市场交易规模,研究出台自备电厂负荷调峰消纳新能源的相关政策,加强自备电厂与主网电气连接。按照顶层设计,未来还需要大量开发新能源等非化石能源,并实现*利用。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而在2017年投产的风电、光伏电站平均建设成本已经分别降*每千瓦7000元和每千瓦6000元。
《行动计划》更加突出了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将风电利用率、光伏利用率和水能利用率作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原则上,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超过95%的区域,其限发电量不再计入全国限电量统计。”制度上,严格执行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实施煤电预警机制。打破省份间电力交易壁垒,推进跨省区发电权置换交易,确保省份间清洁能源电力送电协议的执行,清洁能源电力可以超计划外送。
针对集中在新疆、甘肃和内蒙古等地区,多发生于冬季供暖期以及夜间负荷低谷时段的弃风弃光问题,《行动计划》则提出到2020年,新疆、甘肃的光伏弃电率将下降到10%,风电弃电率下降到15%。对于不需要*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规划和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等管理要求、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前提下,由地方自行组织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推行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新机制。
其中,《行动计划》提出一系列以市场化交易手段促消纳的举措,提出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扩大清洁能源跨省区市场交易、统筹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在当前跨区域省份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推动受端省份取消外受电量规模限制,鼓励送受两端市场主体直接开展交易。同时,也要培养引导消费者为消费清洁能源支付较高的电价,鼓励社会主动消费清洁能源,逐步退坡补贴电价机制,*终取消*补贴。
简而言之也即鼓励清洁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跨省区市场交易和现货交易。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风、光、水、核四种清洁能源总发电装机达到7.39亿千瓦,总发电量累计超过1.99万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3%,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2019年,将切实加大三代核电、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力度,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带动能源体系向清洁化、低碳化方向转变。结合电力改革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微电网、清洁供暖等终端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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