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坤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呵护青山绿水,共创美好生活

新闻动态

生态环境部:冶炼钢渣、部分废钢等16种固废 今年底一律禁止进口!

2019-02-18 14:30:14 阅读:282
转载自: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
附件

微信截图_20190218143331.png

微信截图_20190218143340.png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官网文用.jpg

上一篇: 市场需求迅速释放 固废处理大崛起时代降临
下一篇: 秸秆的七十二变
工矿产品、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大数据

扫码关注公众号,获取再生资源大数据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