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郑重宣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了方向。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是湖南2019年生态环保工作*目标。湖南作为有色金属之乡和农业大省,土壤污染一度较为严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现实需求仍存在差距,亟待创新升级。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打好“净土保卫战”需要多措并举。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控制理念。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稳定性、被动承受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所带来的生态风险和人类健康风险非常严重。对土壤污染应当注重“良医治未病”,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控制理念:一方面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 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松劲;另一方面立足于土壤污染前端的“防”,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通过地方相关立法和标准制(修)订,确立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和执行限值。
目前,我省仅有《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程》,《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湖南省人大“十三五”立法计划,但尚未出台。今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于环境治理从质量管理走向风险管控具有里程碑意义。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吸收《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前期成果,贯彻风险管控理念,加快制定《湖南省实施办法》。
与此同时,我省在制修订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地方性标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地方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等标准规范时,也应贯彻风险管控思维,明确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
——建立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省委书记、省长主抓以重金属及土壤污染治理为*的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涉及众多部门,建议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成立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土壤污染风险分为生态风险与公众健康风险,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生态风险管控应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公众健康风险管控应以生态环境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协调协同、信息共享、公共干预等机制,以促使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
——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建议我省从以下方面着力构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应完成全省各类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创建土壤维护信息化监管平台。目前我省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监测了与土壤污染相关的*行业、区域、*污染物。还要加快进行*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详查,并建设土壤维护信息化监管平台,为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和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提供详实数据;
*,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名录,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第三,实施土壤分区管理。将全省土壤分为清洁区、风险区、污染区,分区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管控*区域污染风险。开展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排查整治,确保问题突出区域和在产企业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落实政府和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责任,严格追责问责。
我省目前已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市州环保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还应进一步强化监督举措:建立通报排名奖惩机制。对各地土壤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务进展情况实施月度排名,配以奖惩制度,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责任追究制。可以通过地方人民政府与*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并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对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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