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治理责任、州县的监督责任与省生态环境厅的监管责任,构成主体责任体系,都必须履行到位。否则,都要被问责!”
*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以来,全省共对683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地厅级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96人。
坚决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请科学制定尾水排放工程施工计划,倒排工期,务必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届时仍不能按期完成问题整改,将进行严肃问责。”日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督办组约谈了贵安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约谈的起因是,贵安新区对*第七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环保问题推进不力。根据《贵州省贯彻落实*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贵安新区尾水排放项目建设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但截*2019年3月底仍未完成,工作进度严重超期。
以问责倒逼环保整治“见真章”
2017年4月,*第七环保督察组指出,草海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突出、水体环境受严重污染等8个方面问题。
在对“草海*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问题实施问责过程中,省纪委监委除了查找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对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时任省住建厅厅长、威宁自治县县委书记、威宁自治县县长因履职不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唤醒了各级党组织的环境保护意识。自此,一场**取缔河湖网箱养殖的雷霆风暴席卷全省。
如何让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发挥效应?省纪委监委抓住“明责、定责、追责”环节,构建起从制度明责、清单定责到督责、追责的完整链条,明晰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
《贵州省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暂行办法》明确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结果运用、问责程序等,进一步明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规范环保问责程序,逐步探索构建立体化、精细化问责工作体系。
《关于对*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开展责任追究和整改监督工作的方案》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政治巡视和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内容,确保环保监督工作长效开展。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扫描二维码关注坤茂数字科技
扫码关注公众号,获取再生资源大数据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