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月*将进入2020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举行,并且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内的多项草案和议案。
这样意味着,修订后的固废法有望在预期的“2019年”正式出台。
那么来回顾一下,固废法修订的整个历程。
2018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要点中;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建议的汇报,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年1月,《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印发提到了关于修订固废法的要求。即,在推动铅蓄电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之际,要注重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赫然在列。
3月,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曾透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将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提到了“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包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被归属于13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中。
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各委员讨论的焦点集中于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可回收利用率、垃圾处理全产业链等。
那么,固废法修改了什么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6章91条到9章109条的变化意味着,固废法修订也在紧跟精细化管理升级的大趋势。
无论是信用平台信息共享,还是完善完善排污许可制度规定,表示新固废法为了适应现阶段固废处置现状的变化,需要跟其他配套体制接驳地更紧密。
垃圾分类制度有望入法,这是新固废法带来的明显信号,为全国垃圾强制分类道路的探索以及“无废城市”的建设再添顶层设计加持。
对于罚款,修订版草案给出的区间是(非个人):1万元-200万元/处置费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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