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史上zui严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启动实施。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建立了按日连续计罚、限产停产等罚则。
新环保法实施后,社会各界对其寄予厚望。经过5年实践,新环保法也的确没有令人失望。数据显示,新环保法自2015年实施以来,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比2014年的8.3万件增加了124%;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款总数达到152.8亿元,比2014年的31.7亿元增加38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认为,新环保法的“牙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zui严格的生态源头保护制度,二是zui严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三是zui严格的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业内一致认为,这部号称历史上zui严的环保法,经过多年实践,确实是不虚此名,确实是zui严的环保法,确实是长出了“牙齿”,实施*还是很不错的。具体体现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执法成效不断显现等。
在周珂教授看来,zui能体现“zui严格”的标志性制度,还是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过去的环保法主要追究企业的责任,而新环保法则将责任追究的*放在了政府。此外,新环保法实施后,一个zui明显的变化*是环境司法的加速完善,并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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