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四川省政府通报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对77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4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2人,国企人员4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45人,其他处理15人。
2018年11月3日*12月3日,*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第1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9日将督察发现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四川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逐一整改到位、确保见到实效。四川省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调查,查清问题事实,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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