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7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涉嫌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涉嫌未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等问题。
案件一:
霸州市胜芳镇江兴制管厂涉嫌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案。
霸州市胜芳镇江兴制管厂,位于胜芳镇新村。经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焊烟净化器未开启,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百零八条第五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中执行标准第1项的规定,对该厂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案件二:
廊坊市安次区码头宏明彩印厂涉嫌未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案。
廊坊市安次区码头宏明彩印厂,位于码头镇杨官屯村。经查,发现该厂涉嫌未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六款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条第六款第1项的规定,对该厂处以罚款30000元整。
案件三:
大厂回族自治县诚健德远肉类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案。
大厂回族自治县诚健德远肉类有限公司,位于大厂县祁各庄*福庄村,从事屠宰加工。涉嫌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条第1款。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0000元整。
案件四:
天津天昕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露天进行产生含挥发性*物废气的喷漆作业案。
天津天昕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位于红桥区水木天成阁林园。涉嫌露天进行产生含挥发性*物废气的喷漆作业。廊坊市开发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百零八条第1款第(1)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整。
案件五:
香河京运酿酒厂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香河京运酿酒厂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3462元整。
案件六:
廊坊莱索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案。
廊坊莱索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永清县永清镇右奕营村南,经营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液体危险废物。涉嫌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1款规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项的规定;参照《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条*项*目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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