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百日大督查工作会议,各督察组汇报了百日大督察的进展情况。同时,也透露消息称,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将延续*今年年底。
会上还表示,聚焦前期发现的189个生态环境问题年底限时解决;对两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清零”;确保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15微克以内;完成120座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的整改;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推进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工作。
此外,要求各督察组在11月中旬前提交*少1个正面典型案例和2个负面典型案例。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
2020年7月2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0个专项督察组。
7月5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组率先进驻海口、三亚、儋州、万宁、澄迈、洋浦6市县(开发区),也意味着百日大督察正式启动。
7月6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1督察组正式进驻三沙。
进驻后,各督察组通过现场闭卷考的方式对进驻市县进行摸底,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座谈会,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现场,采取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察。
7月16日,部分督察组已开始现场督察。按照工作要求,各督察组要绕开“指定路线”,回避“示范盆景”,深入到一线发现问题,动真格、见实效。以实地督察为主,统筹使用“听、考、看、查、谈”等工作方式,抓问题,促实效,下沉到市县。
7月28日开始,督察组陆续开始向所进驻市县反馈督察第1批问题,如农村人居环境差、秸秆焚烧普遍、内河污染治理等。要求,各市县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能强调客观原因,而是要在整改上下功夫。
前不久,临高县公布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表示将从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储运处置场及建筑垃圾处理车处理、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处理等3方面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同时,万宁市制定印发《万宁小海、老爷海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1年6月底,完成禁养区养殖池塘和渔排的退出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海水养殖和两个内海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如今,将百日大督察工作延期到年底,海南表示,一方面在于巩固百日大督察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在于进一步督导各项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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