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行动计划》发布,明确大力推行市区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分类处理试点,*禁止建成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这是全省第1个固废防治年度行动计划。
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将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持续加大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产资源回收、绿色建材、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水平。
针对危险废物,*开展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从严把控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制度,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积极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
针对医疗废物,持续做好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和工艺水平,争取2022年年底前完成城六区医疗废物处置场搬迁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大力推行市区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分类处理试点。
进一步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单独收运处置系统,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渠道,切实抓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全方wei推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禁止建成区的商城、*、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禁止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进一步规范和限制集贸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探索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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