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一宗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调解结案,成功追偿生态损害赔偿款504.79万元。
目前,该案污染事件涉及的中间人、司机及涉案企业等犯罪嫌疑人7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发现场污染物及被污染土壤近700吨已被清理干净,有效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在执法中发现,连州市郊区某山庄内被人倾倒存放大量废油渣,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经检测处置,倾倒及堆放在该山庄的危险废物达546吨,初步估算造成的损失超过500万元。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邱某华及其经营的东莞某环保公司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接受处置阳西县一批沥青废料污染物。后邱某华找到中间人黄某勇、罗某贤等人,以加工提炼废油渣的名义将450多吨废沥青渣运输到连州市某山庄内堆放倾倒。因无防护设施,刺激性气味散发引起市民注意后报警而案发。
现场照片
主动作为,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为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和追索生态损害赔偿,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主办人的办案组,迅速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通过诉前磋商、诉讼保全等方式敦促犯罪嫌疑人及犯罪嫌疑企业自觉履行损害赔偿责任。该案zui终以被告邱某华及东莞市某环保企业共同赔偿其造成的所有损失504.79万元作为条件调解结案。邱某华及东莞市某环保企业由于认罪认罚,主动赔偿损失修复生态,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判决。
在办案过程中,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联合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第1时间将涉案中间人罗某贤、颜某华、梁某伟等人控制,通过追究上述人员刑事责任和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生态损失费用,形成震慑;再层层突破说服相关涉案人员供出废油渣来源,获取上游企业负责人线索,zui终锁定源头企业负责人邱某华,将其抓获归案。
为敦促犯罪嫌疑人及犯罪嫌疑企业认罪认罚,该院积极协助做好犯罪嫌疑人邱某华的释法说理工作,使犯罪嫌疑人意识到错误,主动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据了解,该案是连州首宗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可全部执行到位的污染环境案,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和社会买单”的困局。案件承办人、检察长钟兆勇表示,今后该院将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环保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制度及诉前磋商程序的作用,督促环境违法者切实担负起环境损害赔偿和整治修复责任,有效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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