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的格局下,生态环境产业已从政策播种时代进入到全 面的政策深耕时代,涉及水、土、气、固废处理全 方 位的政策法规日趋完善。环境商会定期对相关环境政策进行盘点,以飨读者。8月,相关部门推出多项政策,环境商会特将行业重 点发展政策汇总如下:
为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国 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3〕1046号)。
按照《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 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224号)要求,补齐公共卫生环境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短板,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印发《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
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有关要求,工信部发布《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2023年第18号),并鼓励各地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政策,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 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持续实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八部委机构联合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环办气候〔2023〕13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国 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发改财金〔2023〕1103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 面落实《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发改体改〔2023〕1054号)。
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
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
为全 面准确把握产业技术现状,有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实施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体系化竞争新优势,实现高水平产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工信部印发《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23〕122号)。
为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
为加快前沿材料产业化创新发展,引导形成发展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聚焦已有相应研究成果,具备工程化产业化基础,有望率先批量产业化的前沿材料,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编制了《前沿材料产业化重 点发展指导目录(批)》(工信部联原函〔2023〕213号)。
为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工信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第2批)》(工信厅原函〔2023〕216号)。
为落实《“十四五”全 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生态环境部、国 家发改委根据《关于推荐第2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3〕79号),对各地推荐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同意《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等38个项目开展第2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环办科财函〔2023〕261号)。
为持续完善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引领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 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信部联科〔2023〕118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国 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第2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发改办产业〔2023〕572号)。
为建立全 面、系统、客观的城市管理监督指标体系,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全 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监督指标及评价标准》(CJ/T551-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97号)。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国 家发改委印发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4年预期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支持绿色发展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服务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国 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 家能源局印发《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
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大量应用,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新能源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问题。为深入贯彻《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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