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按照编制说明,目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如全国31 个省(区、市)均已开展相关工作,覆盖了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其中“无废城市”试点地区成效更加显著。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进展顺利,挽回、督促修复、清理,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震慑行为初见成效。 环责险也好,环强险也好,强不强制或许即将没有探讨的意义。 我国2013年*开展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