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永定法院对一起重大跨省(市)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作出一审判决,邱某荣等7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十个月到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5万到12万元不等罚金。案件事实永定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8月间,无固体废物处置的资质的龙岩市新罗区邱某荣,通过自称系江西某公司业务员汤某军之手,接到两笔“垃圾处置”业务。一笔来自浙江正道公司。2018年7月,该公司固体废弃负责人胡某勇,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监管,以“销售副产碳酸铜”的虚假名义,将3000-4000吨的危险废物交由汤某军(另案处理)处置。汤某军将上述危险废物转给邱某荣予以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倾倒地点另一笔来自浙江朝源公司。2018年7月,浙江朝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辉(另案处理)得到消息,浙江省环保督察组将要到台州市三门县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