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日渐火爆,但是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之后的水泥产品安全性能如何却有着争议,尤其是对与我们直接息息相关的各类住房、路面、桥梁等混凝制品是否安全,是否还会“继承”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危害,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对此问题,笔者站在一个行内人的角度分享一下个人观点。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国际上首先在1972年由加拿大一家水泥厂开始尝试,取得成功后逐步在欧美水泥行业进行推广,*今在欧美几乎所有的水泥生产线都在处置包括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占社会总产生量的50%以上,是固废处置的主力军。甚*在一些发展中*,如印尼、泰国、摩洛哥、巴基斯坦以及印度等*也都有相当数量的处置各种危险废物的水泥生产线在运行。 而在国内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如今也比较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