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2月25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市河监 赵雪峰)近日,广州市河长办正式收到黄埔区委、区政府《关于对石化废液污染环境问题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的报告》,共有2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 针对冠昌公司石化废液污染环境事件,共追究责任人员29名,其中对9名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对8名领导干部和12名工作人员进行立项问责,涉及原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原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冲街道办事处、文冲社区等单位。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并处政务记大过)2人,党内警告(并处政务记过)3人,党内警告(并责令公开检讨)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7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书面检查1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 广州市河长办表示,黄埔区对石化废液严重污染环境事件的处理充分反映黄埔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