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等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建立动态更新的计量器具配备清单,提到重 点用能单位、排放单位还应当配备能源资源、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满足能源资源、碳排放相关计量要求。2023年2月8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 鼓励企业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和低碳计量。强化用能用水单位的能源、水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加强重 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持续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计量体系,研究建立重 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制度,为企业碳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服务国 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支持企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