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中共*人民政府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公开《*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全文。 《办法》适用于*节水型城市的申报、评选、动态管理及复查等工作,申报主体为设市城市(含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 《办法》指出,申报*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 (以下简称申报城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市节水法规政策健全。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等。 (三)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有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