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B公司产生的废液为危险废物,该废液可通过本公司自建的焚烧炉处置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在B公司厂内建设焚烧装置(装置所有权属于B公司)专门处理该股废液,B公司免于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案例:(三)仅将位于同一工业园区内的特定企业产生的特定种类的危险废物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定向利用。D1公司与D2公司位于同一工业园区内,D1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酸,D2公司生产原料中可利用此特定废酸,D2公司定向接收D1公司的该股废酸,D2公司免于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案例:(五)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可以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款所述免于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范围和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长按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