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8596件,同比增加150.4%,结案7786件,同比增加136.8%。新收一审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93件,结案1128件,对3077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责任,共判处污染者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19亿元。”日前,江苏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8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对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进行解读。据介绍,江苏法院去年围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探索创新“9+1”审判机制,落实专门化审判,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01设立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实践中,“9+1”机制的运行,加强了对跨行政区划尤其是跨设区市行政区划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统一司法尺度,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