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将全市121家未按时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失信行为录入“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这是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探索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信用制度相衔接、将排污许可信用承诺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监管的道路上作出的有力举措。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提交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当前,部分排污单位对排污许可仅满足于完成登记发证,对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不主动提交执行报告或者执行报告数据缺失等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实现登记发证与证后管理的无缝衔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信用制度相衔接,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768家排污单位进行逐一核查,梳理出613家未按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