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林晚报消息,为了几千元好处费,他伙同外人在陆川古城镇一处山岭非法倾倒两百多吨废柴油,造成家乡环境污染。昨日上午,陆川法院开庭审理了陆川县首起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温某、刘某、林某三名被告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陆川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诉。被告人亲属以及当地群众共50余人前来旁听了庭审。确定场地半夜倒油 被告人刘某、林某都是广东人。温某则是林某的朋友,陆川古城镇清耳村人,他2010年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入狱,2016年11月因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以开摩托车拉客为业。 2017年10月份,林某居中介绍刘某与温某认识,并叫温某帮助租一处山岭给刘某倾倒废柴油,林某表示会支付一些介绍费给温某。温某随后带领刘某、林某两人在古城镇盘龙村和清耳村的交界处找了一个山岭,按照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