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地环保工作不断推进,在区域协同立法、执法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创新做法。 2020年初,京津冀共同发布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由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具有明显的高度协调性,也是我国首部关于污染防治*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 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打击非法捕捞、强化监管等多个方面协同联动,扎实推进长江禁渔第1年的各项工作。 今年7月开始,云贵川同步施行《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为赤水河流域的协同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 共同决定”是一个带有创新性的地方立法模式,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也符合流域治理的需要。 11月份,川渝两地也在联合研制《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