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予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年第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持续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将《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予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3日 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 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未标淘汰期限的条目为*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