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张槎监督管理所查处了一起针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纱毛未经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处人民币十一万元整的罚款。日前,张槎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某针织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针织纱毛扬散到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在加工制造纺织品、针织品(布匹)过程中,大圆机运转产生纱毛,粘附于加工、生产设备上和散落在车间地面。现场可以看到,纱毛未经任何收集处理,该厂工作人员使用喷枪吹走粘附于加工、生产设备上的纱毛,这些纱毛在车间内自由飘散,通过车间敞开的窗户、门口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散落在厂区外的地面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条第1款的规定。经调查取证,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