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 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多项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原有针对节能汽车、部分新能源车辆的减免待遇将同步退出。车船税属于财产税,面向车辆、船舶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按年征收。早在 2012 年,我国便出台配套税收扶持举措:对达标节能汽车实行车船税减半征收,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辆直接免征车船税,以此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机动车节能减排。根据本次新规,政策落地后,无论是已经登记上牌,还是未来新购置的节能汽车、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均需依照现行规定足额缴纳车船税。此次调整存在明确豁免车型,不受政策变动影响的为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两类车辆无内燃机、不存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