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解答网民有关“非甲烷总烃日常运行检测比对时间”问题的疑惑。详情如下: 网民咨询: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T 3944-2020)12.4.1规定,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NMHC-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照9.4进行(“9.4.1 非甲烷总烃技术指标验收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均按照第8章相关要求),而8.6.3规定“每天至少取9对有效数据用于准确度计算,连续进行3 d”。根据上述规定,验收是测三天,那日常运行检测,也是测三天? 办理回复:《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应优先执行此标准。在我省范围内,对于HJ 1286—2023未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