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颁布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距今已经有13年时间了。 13年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多方面的成绩,也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多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 央、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了具体部署,2021年7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也提出了明确规定。 鉴于此,原有的《处罚办法》已不能充分满足新时期对生态环境执法的新要求,亟需进行修订。 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研究修订了《处罚办法》,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体和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并对近年来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回应,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