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全国大筛查”可能要比预想中来得快!
日前,生态环境部举办2022年全国环境系统新污染物治理培训班,动员和部署《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下称《方案》)的落实工作,指出今年将是*启动《方案》的关键年,强调我国现阶段新污染治理工作存在底数不清、基础薄弱、资源配置不足等挑战。
《方案》于5月4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明确新污染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污染物、*干扰物、*等,要求到2025年,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并实现*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发布,对其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措施。同时,《方案》还给出了开展调查监测、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及深化末端治理四个方面的主要治理任务。
“2022年发布首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等目标均指向要*摸清新污染物底数,相关环境监测设备无疑将迎来首轮利好。
那么,现阶段新污染物监测情况如何?相关工作该如何开展?又存在哪些难点和挑战?
根据联合国环境署《全球化学品展望》,2017年中国化学品销售额占全球37.2%,预计2030年达到50%。化学物质众多、数量大,要防范的环境风险自然也更加复杂,因此才更需要精 准定位、精 准施策管控。而《方案》提出的化学物质层级式筛查评估体系,正是解决高环境风险化学物质科学筛选、精 确定位管控对象的技术路径。
层级式筛查评估体系通常涵盖三个环节:一是识别有毒有害物质,掌握其危害特性和迁移特征,需尽快弥补数据缺口,在这一过程中,物质检测技术及设备将起到重要作用;二是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筛选,找出潜在危害更大、检出频繁的物质,并以此为切入点,开展*地区、*行业等环境调查监测,为后续管控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对总结出的有限评估化学物质进一步进行检测、筛查,找到应当*控制的化学物质,施行监测与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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