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近日向位于先锋街道的南通某食品有限公司下达3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通州生态环境局新年开出的第1批罚单之一,此次共有16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219.59万元。
据了解,被查处的16家违法企业涉及碎石、家具、养殖、建材、酿造、食品、包装、喷漆、五金、机械、汽车检测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扬尘、废气、噪声、臭味等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
其中,江苏某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乳腐生产。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公司水膜除尘器未运行,水膜除尘器中没有水,属于通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2万元。
南通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该公司无生产活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了南通某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36个沾染了异丁脒、羟基嘧啶母液等化工中间体和碱性废水的空吨桶、约320个沾染硫代磷酰氯空金属桶、8个沾染表面活性剂空金属桶、13个沾染工业环氧氯丙烷空金属桶、9个沾染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制成品空金属桶、6个沾染三乙醇胺空金属桶等危险废物,总重量共约9.6吨,并贮存在公司厂区内场地上。其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鉴于其积极整改,收集贮存的吨桶和金属桶已规范处置,全部退还给原产生单位,并公开登报致歉,且已按承诺事项整改到位,通州生态环境局从轻对其罚款120万元。
“ 今年通州生态环境局将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和普法工作,认真核查企业审批、环保制度执行等情况,用足环境监管措施,深化执法‘绿盾’行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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